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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2
浏览量:11799

事项名称: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明确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捕捞品种等。

办理材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报告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办理地点:台前县新区纬六路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许可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时限15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2061671

办理流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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