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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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明确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捕捞品种等。
办理材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报告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办理地点:台前县新区纬六路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许可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时限15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3—2061671
办理流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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