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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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设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办理材料:业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开发企业委托人到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1式4份,留房管部门1份。)
办理地点:住建局二楼220房间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269858
办理流程: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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