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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登记备案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2
浏览量:12240

事项名称:商品房现售登记备案

设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办理材料: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改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件。

办理地点:住建局二楼220房间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269858

办理流程:商品房现售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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