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审批
来源:县政府办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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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镇、乡和村庄“一书三证”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建村镇[2012]8号)
申请条件:1、建设工程主体、外墙装修已完成;2、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配套公建等设施全部建设完成;3、按规划要求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全部拆除;4、满足规划的其他要求。
办理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2.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及放线成果表;3.竣工实测图(原件)及单体实测成果表;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7.如有变更的提交变更资料;8.经审定的建筑方案及效果图;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许可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联系电话:8507601
办理流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审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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