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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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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销售网点备案管理,共与52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签订了补贴资金代垫协议。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上级共拨付我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808万元,目前已向各乡(镇)财税所拨付资金1638万元,结余170万元。三是要求各乡(镇)财税所建立回访登记簿,并指定回访责任人。四是加强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审核等环节的档案资料管理。(县财政局管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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