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补偿方案规定,参合农民住院封顶线由2010年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统筹标准由每人每年的150元提高到230元,14岁以下儿童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50%,特殊病重大额门诊治疗费用补偿不低于50%,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过高的可分年度补偿,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75%。(县卫生局 姜兆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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