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四项措施规范“吴坝大蒜”地理标志管理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1-01-04
浏览量:4762
一是严格产品质量管理,督促大蒜协会和农户确保大蒜质量,倡导使用无公害肥料和农药,凡质量有瑕疵的大蒜一律不得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二是开展市场巡查,严厉查处擅自使用、擅自改变、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三是引导大蒜协会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地理标志及其大蒜质量,提高知名度。四是设立工商监督服务站,具体负责商标、合同、经纪人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大蒜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提供全程服务。(县工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