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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贫组办〔2020〕17号台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前县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2020-06-03
浏览量:6906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台前县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9日

台前县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管好、用好项目资金,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政策法规,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依法进行项目管理。

调查研究,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项目申报前认真调查研究,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和有关单位进行衔接,并根据情况变化,适当进行调整,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将项目安排到群众最需要、对贫困地区群众实施脱贫致富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以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依据建设工程程序及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

认真把关,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1、实行施工资质审查制,把好市场准入关。

2、实行项目建设法人制。

3、实行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制,依据招标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及项目资金管理,并按要求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等有关条款。

4、实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

5、实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实行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6、实行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实行资金报账制。按照合同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

7、实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评审制,按照对决算评审后的金额拨付资金,杜绝了资金流失浪费。

8、实行工程材料检测制。对项目建设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厂家必须要出具合格证和检测证明,三无产品一概不允许使用,同时要求监理人员对原材料不定期进行抽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9、实行工程进度奖罚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对除不可抗拒原因以外的工程停工、延工等导致工程延误的情况,予以处罚。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

加强项目监管,认真执行“三到场”和“四级监督”

项目实施时,县发改委认真执行项目建设“三到场“制度,派有专人在项目定位、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时到场实地监管,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项目施工中实行“四级监督”,一是县发改委派出工作人员对项目建设全程跟踪监督管理,二是项目建设单位派有专人负责施工管理协调,三是并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各工序现场监理,四是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代表对项目建设义务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加强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在项目申报到项目的实施、检查及验收全过程,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参加,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认真做好部门沟通协调,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营造出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完善项目资料档案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后,从项目申报、建设、验收、移交的全程手续和资料认真整理归档,对项目相关的文档、图表、照片、影像等资料分类保存,切实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做到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台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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