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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项措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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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点9个,在每个村配备1名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在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范围,同时畅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二是在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残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院审判庭附近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室和接待室,为群众法律咨询提供便利条件。三是针对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开通法律援助快捷通道,减少审查环节,免审经济困难条件,及时迅速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公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名单,为受援人自主选择援助律师创造条件。(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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