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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审计局关于陆继福同志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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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告)

2018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中共台前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6月28日至9月20日对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陆继福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台前县扶贫办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本地执行政策情况;建立统计贫困数据资料库,提供农村贫困人口有关数据;提供脱贫致富信息,开展致富技术培训等。内设7个股室,编制30名,实有26人。

陆继福同志2016年1月至今任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负责县扶贫办全面工作。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陆继福同志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经济决策部署,立足脱贫攻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使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确保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在本次审计范围内,陆继福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良。但扶贫办在费用支出方面存在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支出事项未经会议研究295060.00元

(二)应集中采购项目未集中采购284900.00元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入账124139.00元

(四)未使用公务卡结算35475.00元

(五)无公函列支招待费33703.00元

四、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前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责令县扶贫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五、整改情况

台前县扶贫办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审计建议;截止目前,县扶贫办采取制订内部管理办法等措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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