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五项措施服务县产业集聚区发展
来源:台前县政府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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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前公示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及工作流程,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对应编制环评报告表、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减少审批程序,简化环评内容。三是加强与省、市环评编制单位沟通,降低入区项目环评及咨询收费标准。四是争取国家和省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资金、生态创建、环境补偿等各类环保资金,用于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清洁生产、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五是提高工作效率,对重大建设项目提供跟踪服务,抽派专人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汇报、帮助送审。(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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